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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工程造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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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优秀企业评选办法



 

为促进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的发展,激励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立良好信誉,树立良好形象,中价协化工委决定建立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优秀企业评选制度,并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由中价协化工委负责资质管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遵守中价协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等行规行约,无不良经营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二)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企业领导成员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凝聚力。

(四)建立了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五)在册职工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精神。

(六)重视职工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中价协化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建设活动。

(七)不断开拓咨询业务范围,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名列前茅。

(八)积极支持协会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中价协化工委印发通知,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化工委部署,撰写申报材料报化工委;

(二)中价协化工委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建议,化工委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决定;

(三)登录中价协化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确定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优秀企业名单;

(四)中价协化工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登录中价协化工委网站,宣传推介优秀业绩。

四、附则:

(一)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优秀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由中价协化工委届时部署;

(二)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价协化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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