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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工程造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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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化工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化造发〔2025〕1号

 

关于调整化工建设工程定额

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化学工业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经测算,决定对化工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批准发布的2016版《化工建设概算定额》,2018版《化工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原133元/工日调整为165元/工日。

二、调整方法

无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是定额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2025年3月1日前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单价不再进行调整,2025年3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由化学工业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化学工业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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